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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部券商集体获批发行科创江南体育平台 - 官方正版竞彩APP注册即送88元专业足球篮球投注平台债;方正证券回应年报问询函;增资、理财九鼎系新动作 20250615发布日期:2025-06-17 浏览次数:

  江南体育,江南体育平台,江南体育app下载,江南体育注册,足球竞彩,篮球竞猜,体育投注平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国控运营)持有财达证券441,780,550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61%;河北省国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控投资)持有财达证券30,000,000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2%。国控投资作为国控运营的子公司,因股权控制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并合计持有公司471,780,550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54%。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4年5月7日起上市流通。

  近日,公司收悉股东国控运营《关于协助办理股东减持计划提示性公告的函》。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国控运营计划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10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32,450,000股公司A股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64,900,000股公司A股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上述股份减持价格在遵守前期承诺的基础上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方正证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5】0624 号)。公司高度重视,会同年审会计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年审会计师”)对问询函提及的事项逐项认真核实,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近日,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5〕第75号)(以下简称行政许可决定书)。根据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的科技创新债券,专项用于支持科技创新领域投融资。行政许可有效期为2025年6月11日至2027年6月10日。在有效期内公司可自主选择分期发行时间。公司将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1号)、《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中国人民银行令〔2009〕第6号)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公告〔2025〕第8号等相关规定,做好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国信证券拟通过发行A股股份的方式购买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深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远致富海十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口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6.08%股份。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5年第7次审议会议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定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2025年第7次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审核公司本次交易事项。本次交易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取得注册,以及最终通过审核、取得注册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国信证券本次实施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612,429,3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0元人民币现金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6日。

  红塔证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11日(星期三)在云南昆明以现场、视频、电话会议三种相结合方式召开。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选举董事景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召集人:景峰;成员:翟旭、徐晖、范君、沈鹏、沈春晖、李毅翔。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召集人:李毅翔;成员:景峰、沈春晖、刘永强、罗美娟。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刘永强;成员:徐晖、李毅翔。风险控制委员会召集人:罗美娟;成员:范君、李毅翔。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提名聘任公司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会议同意聘任沈春晖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饶雄先生为公司合规总监;聘任饶雄先生为公司首席风险官;聘任翟栩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黄苍梧先生为公司首席信息官。四、审议通过《关于总裁提名聘任公司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周捷飞先生、严明先生、杨海燕女士、黄苍梧先生、李奇霖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翟栩女士任公司财务总监。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毕文博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沈春晖先生,1976年3月出生,法学硕士,保荐代表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年8月至2003年3月任国泰君安证券企业融资总部业务经理;2003年4月至2014年7月,历任红塔证券投资银行事业总部业务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15年5月任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16年4月任红塔证券总裁助理;2016年5月至2021年6月任红塔证券副总裁,其中自2017年10月兼任投资银行事业总部总经理;2021年6月至2022年8月任红塔证券董事会秘书;2021年6月至今任红塔证券董事、总裁。

  饶雄先生,1970年8月出生,材料物理学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7月至1994年7月,任云南省水利水电设计研究院助理工程师;1999年3月至2001年5月,任东方证券研究所研究员;2001年5月至2002年9月,任鹏华基金投资管理部高级研究员;2002年9月至2004年7月,任银河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2004年7月至2015年3月,历任红塔证券总裁助理兼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投资总监、副总裁;2014年9月至2021年6月,历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代理总经理、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15年11月,任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21年6月至2023年10月任红塔证券副总裁、金融创新部总经理;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任红塔证券首席风险官;2023年12月至今,任红塔证券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现兼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周捷飞先生,1974年5月出生,经济学学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7月至1995年12月任原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重庆杨家坪证券营业部职员;1995年12月至1999年12月任原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深圳蛇口证券营业部交易部经理;1999年12月至2003年1月任西南证券深圳蛇口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2003年2月至2005年12月任西南证券深圳福强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2005年12月至2006年6月任西南证券重庆惠工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2006年6月至2006年12月任西南证券北京北三环中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2006年12月至2009年7月任西南证券深圳福强路营业部总经理;2009年7月至2012年7月任西南证券深圳滨河大道营业部总经理;2012年8月至2016年12月任红塔证券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2012年8月至2016年4月任红塔证券职工监事;2016年5月至2023年10月,任红塔证券副总裁;2023年10月至2024年12月,任红塔证券副总裁兼信用业务部总经理;2024年12月至今,任红塔证券副总裁,现兼任红塔期货董事。

  严明先生,1974年8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7月至2001年7月任昆明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电脑部职员;2001年7月至2017年3月历任红塔证券信息技术中心职员、信息技术中心运维部经理、清算存管中心副总经理、运营中心总经理、融资融券部总经理;2017年3月至2017年10月任红塔证券总裁助理兼运营中心总经理;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任红塔证券副总裁兼运营中心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红塔证券副总裁,2019年8月至2023年10月兼任红塔证券首席信息官,2017年4月至2025年5月兼任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杨海燕女士,1971年5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7月至1995年9月任职于春光器材厂;1995年9月至1999年11月任职于云南证券交易中心;1999年11月至2004年3月历任中国证监会昆明特派办机构监管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04年3月至2019年12月历任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机构监管处主任科员、副处长、期货监管处副处长、新业务监管处处长、机构监管处处长;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任职于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2月至2021年9月任红塔证券副总裁、首席风险官,其中,2020年3月至2020年7月兼任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21年9月至2023年10月,任红塔证券副总裁、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任红塔证券副总裁、合规总监;2023年12月至今任红塔证券副总裁,2023年12月至2025年3月兼任红塔期货董事长,2025年3月至今兼任红塔期货董事长,代为履行红塔期货总裁职务。

  翟栩女士,1971年11月出生,管理学学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7月至1997年8月任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管;1997年8月至2001年12月历任云南金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职员、财务部副经理;2002年1月至2021年2月,历任红塔证券资金财务总部会计、稽核审计部中后台职能稽核审计岗、稽核审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合规法律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合规法律部总经理、信用业务部总经理、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部)主任;2016年1月至2020年6月任红塔证券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2月至2023年8月任红塔证券资金财务总部总经理;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任红塔证券财务总监;2023年10月至今任红塔证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兼任红正均方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黄苍梧先生,1971年5月出生,理学学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7月至1997年8月任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机房主管、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交易员、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员;1997年8月至2001年12月历任云南金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证券部机房主管、证券总部电脑部主管、证券总部副总经理;2002年1月至2019年11月历任红塔证券信息技术中心开发部经理、信息技术中心综合部经理、信息技术中心副总经理、金源大道证券营业部总经理、互联网金融业务部总经理、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2019年11月至2023年8月任红塔证券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任红塔证券副总裁;2023年10月至今任红塔证券副总裁、首席信息官,现兼任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李奇霖先生,1988年3月出生,经济学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任北京佑瑞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宏观研究员;2014年6月至2017年2月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首席债券分析师;2017年3月至2020年10月任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任红塔证券证券研究所总量组组长;2021年3月至2023年8月任红塔证券证券研究所所长、首席经济学家;2023年8月至2023年11月,任红塔证券副总裁、证券研究所所长、首席经济学家;2023年11月至今,任红塔证券副总裁、首席经济学家,现兼任红证利德董事长。

  毕文博先生,1987年11月出生,经济学学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8月至2012年5月任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国际结算部产品经理;2012年5月至2017年2月历任广发银行昆明分行办公室文秘与宣传团队主管、办公室高级秘书、大商汇支行副行长、环球交易服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大商汇支行行长、小企业金融部副总经理;2017年3月至2023年8月,历任云南红塔银行办公室主任助理、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办公室)副主任;2023年9月至2025年3月任红塔证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主任;2024年12月至今任红塔证券证券事务代表;2025年3月至今任红塔证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近日,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业集团”)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

  天风证券已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6月20日(星期五)14:00-15: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西部证券于2025年6月6日以电子邮件结合电话提示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等资料。2025年6月12日,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1、审议通过了公司开展白水县郭家山村苹果示范园建设项目(第三期)及“爱心超市”捐赠事宜的提案。会议同意向郭家山村捐赠帮扶资金50万元以开展苹果示范园建设项目(第三期),并向郭家山村“爱心超市”提供1万元货品补给资金。2、审议通过了公司设立香港子公司的提案。会议同意公司出资等值10亿元人民币设立香港子公司;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转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香港子公司的筹备、报批、设立、登记以及下设机构申牌等相关事宜。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提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审议通过了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为推进国际业务发展,西部证券拟出资等值10亿元人民币设立全资香港子公司,从事监管机构允许开展的相关业务。

  西部证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6,147,900股后的4,463,433,8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0000元人民币现金。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0日。

  兴业证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福建省财政厅提议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审议临时提案《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苏军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苏军良先生,1972年11月生,硕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曾任兴业银行南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兴业银行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福建省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5]第72号)。根据该《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不超过98亿元人民币的科技创新债券,专项用于支持科技创新领域投融资。行政许可有效期为2025年6月11日至2027年6月10日。公司在有效期内可自主选择分期发行时间。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办理科技创新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

  2025年6月13日,中泰证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00.0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6.21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6.2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620.0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4.50亿等值港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中泰国际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金融服务”)为中泰国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11亿元(含本次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中泰国际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示投资者予以关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1.66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09%。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14亿元,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4%。

  中泰证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9.42元/股(含)。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9.40元/股(含)。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5年6月12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实施后,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国际)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3.93亿美元。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部分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总计人民币1,682.14亿元(全部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57.39%。公司无逾期担保。

  日前,中信证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5〕第73号)。根据该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科技创新债券,核准额度自该决定书发出之日起两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可自主选择分期发行时间。公司将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1号)、《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6号)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公告〔2025〕第8号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科技创新债券发行和存续期间的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

  2025年6月3日,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合规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公司稽核总监盖文国先生兼任公司合规总监,待取得监管认可后正式履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2025年6月9日,盖文国先生兼任公司合规总监事宜已获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认可,即日起正式任职公司合规总监,周冰先生不再代行合规总监职务。

  盖文国先生,196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党员,硕士,高级会计师。1988年7月至2000年11月,就职于锦州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预算员、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2000年12月至2015年5月,就职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历任副处长、处室负责人、专职监事。2015年6月起任公司稽核部总经理、稽核总监。

  中原证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6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四、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考核工作方案》。五、审议通过了《公司总部部门职能调整的议案》。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调整2025年度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议案说明中部分指标的议案》。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中原证券董事会于2025年6月9日收到公司董事鲁智礼先生和李兴佳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鲁智礼先生由于工作调动,李兴佳先生由于到龄退休,均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和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等一切职务。鲁智礼先生和李兴佳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推进公司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鲁智礼先生和李兴佳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推荐李先生、冯若凡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原证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6月9日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召开。2025年6月3日,公司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9人,实际出席监事9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军红女士召集并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李,男,198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上海交通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展计划部主任、河南中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私人银行部郑州分部投资顾问、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私人银行部投资顾问主管,中国平安保险(集团)下属企业陆金所B2B事业部创新业务总监,天安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总裁室成员、产品总监兼机构业务部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总行私人银行部产品研发部副总经理。2019年6月至今历任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展计划部副主任、发展计划部主任兼河南中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

  冯若凡,男,198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冯若凡先生自2023年12月至今,任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管理部主任、中原银行非执行董事;自2023年4月至今,任中富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自2025年5月至今,任河南中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22年9月至2025年4月,任河南中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19年9月至2023年12月,任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管理部副主任(期间自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客户二处交流,任副处长);自2018年4月至2019年9月,任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管理部高级业务经理;自2015年11月至2018年4月,任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管理部业务经理;自2008年11月至2015年11月,历任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八部业务主管、业务经理,资产管理二部业务经理。冯若凡先生于2007年7月取得新西兰国立联合理工学院传播系国际传播专业学士学位,于2008年12月取得香港中文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全球传播专业硕士学位。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资本)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段文务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2025年6月10日,段文务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段文务先生自2023年4月18日起担任公司董事长,带领公司打造产业金融管理平台,构建“五位一体”管理体系,为增强金融企业核心竞争力做好顶层设计,有力推动公司业务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段文务先生在担任董事长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段文务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国投资本分别于2025年5月15日、2025年6月1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公司董事葛毅先生因工作原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述董事会会议,委托董事陆俊先生出席并表决。公司董事葛毅先生就上述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如下: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2025年6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期间,本人因工作原因,委托了董事陆俊出席了上述会议,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对上述董事会会议作出的决议均无异议。

  国投资本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于2025年6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5年6月10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提前通知的时限要求。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含授权代表),其中公司董事葛毅先生因工作原因授权委托董事陆俊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经公司过半数董事同意,会议由董事陆俊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1.《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崔宏琴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2.《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增补刘红波董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有关事宜的议案》。

  崔宏琴女士,1973年出生,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现任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曾任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主任,融实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国投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华创云信)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引导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监管部门也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回购股份注销,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等因素综合考量,拟注销上述10,887,400股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后,将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维护公司价值。本次注销上述部分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24,429,877股变更为2,213,542,477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上述10,887,400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回购股份注销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24,429,877股变更为2,213,542,477股,注册资本由2,224,429,877元变更为2,213,542,477元,并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6月9日下午在上海市福州路666号华鑫海欣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一、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预案。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拟将公司住所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海路1000号,变更为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277号20层。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变更登记为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拟同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住所的变更登记相关事宜。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鉴于公司拟变更公司住所,拟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修改章程的备案等相关事宜。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三、公司关于选举董事的预案。2025年6月9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原由七名董事组成,现变更为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正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另一名新增董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四、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刘正奇,男,1973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学硕士,正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剑腾液晶(上海)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上海飞乐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数勉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股份)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发展)持有公司股份464,427,4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4%,本次解除质押后衢州发展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434,4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93.53%,占公司总股本的15.19%。衢州发展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54,282,7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7%,本次解除质押后衢州发展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124,191,893股,占其持股数量的97.39%,占公司总股本的39.32%。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指南针)于2025年6月6日召开了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11.0635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办理注销手续。公司将按照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共计11.0635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61.4800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办理注销手续。公司将按照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共计61.4800万份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72.5435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恒生电子)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名,关联董事范径武对所有议案回避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范径武先生回避表决。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关联董事彭政纲、范径武、蒋建圣回避表决。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越秀资本)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改选公司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同意选举蒋海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截至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出通知之日,蒋海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蒋海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近日,公司收到独立董事蒋海先生通知,获悉其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弘业期货)近日收到股东江苏弘苏实业有限公司(弘苏实业)出具的《关于股东司法强制执行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获悉:2025年3月11日公司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可能会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2025-012),弘苏实业因被司法强制执行,自2025年3月14日起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少公司股份10,077,77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007,777,778股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被动减少公司股份8,054,44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992%),总共计划减少18,132,22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7992%)。被动减少股份的区间为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6月11日。截至本公告日,前述司法强制执行期限已经届满,在司法强制执行期限内,弘苏实业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司法强制执行10,077,777股,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被司法强制执行5,600,000股,合计减少15,677,77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557%。本次司法强制执行计划剩余股数2,454,446股。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南华期货)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王正浩先生、钟益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换届之日止。

  王正浩先生:197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会计师。曾任杭州乘风电器有限公司财务核算科长,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内审员,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王正浩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东阳市横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15%股份。

  钟益强先生: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经济师。曾任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助理、总经办副主任、营业部经理、总经办主任等;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钟益强先生通过东阳市横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8%股份。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瑞达期货)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5年5月26日起算,截至2025年6月9日,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4.18元/股),预计后续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期货)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455,555,55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1,888,888.92元。股权登记日:2025/6/18;股权除息日:2025/6/19。

  增资金额: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九鼎投资)全资子公司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昆吾九鼎)拟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鼎集团)及关联方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昆吾)向其参股公司九泰基金增资6,000万元,其中昆吾九鼎出资2,050万元,九鼎集团出资1,975万元,昆吾出资1,975万元。九泰基金股东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源证券)放弃本次同比例增资优先认购权。

  本次增资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除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交易累计发生金额为4,126.54万元(含本次),公司未发生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为满足九泰基金持续发展需求,九泰基金原股东昆吾九鼎、九鼎集团、昆吾拟向九泰基金增资6,000万元,其中昆吾九鼎拟出资2,05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1,230万元,增资后持股比例由26.99%变为27.67%;九鼎集团拟出资1,975万元,增加注册资本1,185万元,增资后持股比例由25.98%变为26.64%;昆吾拟出资1,975万元,增加注册资本1,185万元,增资后持股比例由25.98%变为26.64%;九泰基金股东华源证券放弃本次同比例增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的6,000万元中3,6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2,4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九泰基金注册资本从34,200万元增加至37,800万元。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九鼎投资)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加强闲置自有资金管理,在风险可控、确保流动性和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考虑到关联方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九泰基金)具有较为丰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运营经验及成熟的服务水平,且其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委托理财业务收取的手续费、代理费等费用均不高于为其他同等客户提供的服务收费标准。为支持九泰基金业务发展,同时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九泰基金发行的货币基金理财产品,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千万元,并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内,任何一个时点的投资金额(含以现金管理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前述额度。本次现金管理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现金管理金额: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九泰基金发行的货币基金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千万元,并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内,任何一个时点的投资金额(含以现金管理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前述额度。

  现金管理方式:公司现金管理拟购买九泰基金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货币基金理财产品。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事项事前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12个月内除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累计金额为9,126.54万元(含本次);公司未发生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三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废除《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郭川舟先生、王毅镳先生、刘鹏生先生、詹俊河先生、方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李树华先生、陈玉罡先生、曾宪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树华,男,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深圳市国家级领军人才。曾任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审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综合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财务预算管理处处长、综合处处长,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兼首席合规官、首席风险官、首席财务官。现任常州光洋控股有限公司、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威海世一电子有限公司、天津天海精密锻造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光洋世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厦门)、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清华大学等高校PE实践教授和硕士导师,巨正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银联商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景昱医疗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玉罡,男,197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曾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投资教研室主任、金融专业硕士学位学术主任。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山大学企业研究院副院长、并购重组研究中心秘书长,兼任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宪辉,男,198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曾任广东锐锋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律师。现任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兼任第二届阳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第十二届广东省足球协会解决纠纷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文体与福利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及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二届会员福利与文体工作委员会委员及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因公司年报编制工作及审计工作的进展未达预期,北京久银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久银控股)无法于2025年4月30日前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公司慎重考虑,将《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如公司未能在2025年6月30日前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股转公司决定为准。公司将抓紧时间推进审计工作,努力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披露,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

  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宣佈,其於2025年6月12日收到本公司執行董事、總裁梁強先生的辭職報告。梁強先生因工作變動原因提出辭任本公司執行董事、董事會戰略發展委員會委員及總裁職務。

  梁強先生擔任執行董事、總裁期間,認真執行公司黨委和董事會各項決策部署,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恪盡職守、勤勉敬業,守正創新,銳意進取,積極推動公司聚焦主責主業,防範化解風險、服務實體經濟,在推進公司高質量發展、數字化轉型、員工能力提升、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建設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貢獻,本公司董事會給予高度讚許並衷心感謝!

  中泰期货(发布公告,钟金龙先生于2025年6月13日向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因到龄退休,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及委员职务。钟金龙先生的辞任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股东周年大会上已通过批准委任吕祥友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董事(执行董事),吕祥友先生的委任自股东周年大会日期(即2025年6月13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会于2025年6月13日通过关于委任吕祥友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据此,吕祥友先生获委任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2025年6月13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任期届满可以连聘连任。

  董事会已于2025年6月13日通过关于选举吕祥友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及委员的议案,公司谨此批准选举吕祥友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及委员,任期自2025年6月13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任期届满可以连聘连任。

  梁中伟先生因工作调整提出辞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梁中伟先生之前述辞任自2025年6月13日起生效。梁中伟先生在公司担任的董事及其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保持不变。

  董事会亦于2025年6月13日通过关于委任王惠女士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据此,王惠女士获委任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25年6月13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任期届满可以连聘连任。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分別為2024年3月28日、2024年6月28日及2025年5月14日的公告(「該等公告」),以及日期為2024年5月29日的通函,内容有關(其中包括)建議(i)將本公司中文名稱由[弘業期貨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蘇豪弘業期貨股份有限公司」;及(ii)將本公司英文名稱由[Holly Futures Co.,Ltd.」變更為[Soho HollyFutures Co. Ltd.」本公司已完成有關建議變更公司名稱的必要批准及/或備案,並取得由江蘇省市场監督管理局簽發的营業轨照。本公司的中文名稱由[弘業期貨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蘇豪弘業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早前在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提出的检控中,林泰丰(男)及其姊夫柯俊年(男)被裁定于2017年4月9日至2018年3月7日期间就百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百信)股份串谋进行虚假交易罪成。东区裁判法院颁令索取二人的社会服务令适合性报告(注1)。

  除了被裁定串谋进行虚假交易罪成外,林亦承认其没有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其于百信股份的股权水平变动的控罪。

  二人获准保释,条件是他们缴交:(i) 20,000元的保释金及(ii) 50,000元的人事担保金。

  本保荐机构指定章付才、张新杰承担广西百菲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保荐代表人。

  章付才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国融证券股权融资部董事总经理,民商法硕士,从事投资银行相关工作15年,主持或参与了洁雅股份(301108)、三友科技(834475)、格尔软件(603232)、迎驾贡酒(603198)等首发项目以及中闽能源(600163)非公开发行等再融资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张新杰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律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国融证券股权融资部董事总经理;从事投资银行相关工作13年,具有丰富的股权上市、挂牌工作经验,参与或主持了元利科技(603217)、得利斯(002330)IPO审计工作,负责了鸿润食品(872568)、正中信息(872044)、万安药业(872903)、乡村绿洲(873550)、国新股份(873377)、鸿星科技(873836)、奥星股份(873955)、北方创信(874001)等项目的推荐挂牌、定向发行、收购工作。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项目协办人梁博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现任国融证券股权融资部执行总经理;从事投资银行相关工作9年,具有较为丰富的股权上市、挂牌工作经验,执业记录良好。

  项目组其他成员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乔学敏、成园园、郭慧玲、张睿恒、董稼先、孙祖俊、朱非白。

  2023年5月12日,浙江百菲贸易有限公司(浙江贸易)因未及时申报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的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出具“苍税灵简罚[2023]3045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浙江贸易处以50元罚款。浙江贸易已经缴纳前述罚款。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本保荐机构出具《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附件),授权保荐代表人李利刚和杨光远担任上海超硅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上海超硅本次发行的尽职保荐及持续督导等保荐工作事宜。

  李利刚先生,长江保荐投资银行业务部副总监,保荐代表人。曾先后主持或参与毛戈平IPO、三祥科技IPO、致远新能IPO、神州信息重大资产重组、广宇发展重大资产重组、中材股份公司债、中材科技公司债、科伦药业公司债、科伦药业配股等项目。

  杨光远先生,长江保荐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律师。曾主持或参与威马农机IPO、科伦药业可转债、厚普股份定增、润达医疗可转债等项目,并主持或参与多家企业的改制辅导及财务顾问业务。

  饶瑶瑶女士,长江保荐投资银行业务部高级经理,保荐代表人。曾先后参与润际新材主板IP0、中新药业A+S股要约收购、天药股份要约收购等项目。

  项目组其他成员为李振东、何宇翔、周航、黄沛帆、张晨、邓辉、丁梓、刘冠男、曹永林。上述项目组成员均具备证券从业资格,无监管机构处罚记录。

  2022年5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两江海关(以下简称“两江海关”)向重庆超硅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两寸关缉字[2022]0027号),因重庆超硅税则号列申报不实,造成该票报关单漏缴关税917.28元、漏缴增值税119.25元,关税滞纳金327.93元、增值税滞纳金42.63元。两江海关对重庆超硅处以罚款100元。

  2024年2月26日,两江海关向重庆超硅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两寸关缉违字[2024]1号),因重庆超硅进口货物含三乙醇胺,应向海关提交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但重庆超硅进口申报时未提交。两江海关对重庆超硅处以罚款2.27万元。

  2022年9月22日,重庆市北碚区应急管理局向重庆超硅出具《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碚)应急罚当[2022]工贸198号),因重庆超硅危化品库房警示标志不明显不清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重庆超硅处以罚款3,000元。根据重庆市北碚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整改复查意见书》((碚)应急复查[2022]工贸198号),2022年10月24日,经重庆市北碚区应急管理局复查,重庆超硅已就前述情形进行整改。

  本保荐人指定倪勇、杨博文担任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代表人。

  倪勇:本项目保荐代表人,金融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20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参与华立科技IPO,鼎际得IPO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最近3年内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过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处分。

  杨博文: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16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主要负责或参与了合富中国IPO、晋拓科技IPO、小伦智造IPO、振静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最近3年内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过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处分。

  陆宇晖:本项目协办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22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本次发行项目组的其他成员:陈邦羽、姜力、孙斌、李东东、胡涵、邓雅元、杨步钒、张晶、丰强、屠昊东、席瑶、柏楠、赵润钦、曲双政、周成。

  2023年11月9日,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对子公司山东友升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聊环(茌)罚【2023】111-1号),山东友升生产过程中喷淋设施未正常使用,罚款人民币32.50万元。

  2023年11月9日,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对子公司山东友升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聊环(茌)罚【2023】112-1号),山东友升生产过程中有1台锯切机未安装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罚款人民币4.81万元。

  2022年11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出具扬税三简罚[2022]3303号和扬[税]三简罚[2022]3304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江苏友升因未按期申报个人所得税,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处以罚款50元。江苏友升已缴纳完毕前述罚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昭通市昭阳区税务局太平税务分局于2024年3月18日出具的昭阳太平分税限改[2024]584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云南友升因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须于2024年3月21日前申报办理有关事项。云南友升已于规定时间内完成了“税务部门罚没收入”的税款缴纳,共计金额1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洋山港海事局于2024年1月18日出具的海事罚字[2023]1号《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发行人因存在托运人提供的验证重量与实际重量的误差超过百分之五且超过一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洋山港海事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罚款6,800元。发行人已缴纳完毕前述罚款。

  中信证券指定王纯然、曹阳为恒运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指定苏梓鑫为项目协办人;指定童育坚、翁媛媛、蒋梦晖、刘寅午、印鹏、张倩煜、吴狄繁、方锐清、高任翔、叶之秋为项目组成员。

  王纯然,男,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负责或参与云天励飞IPO、天德钰IPO、思客琦IPO、本川智能IPO、瑞捷咨询IPO、新益昌IPO、海目星IPO、名臣健康IPO、工业富联收购鼎捷软件、海格通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项目。

  曹阳,男,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负责或参与全志科技IPO项目及非公开发行项目、汇顶科技IPO项目、宝莱特非公开发行项目、雪莱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木林森可转债项目、海波重科可转债项目、瑞丰光电非公开发行项目、海王星辰IPO项目、深高速非公开发行等项目。

  苏梓鑫,男,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曾负责或参与TCL科技发行股份、可转债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思客琦IPO项目、本川智能IPO项目、鹿山新材IPO项目、特区建发入股华南城财务顾问等项目。

  项目组其他成员:童育坚、翁媛媛、蒋梦晖、刘寅午、印鹏、张倩煜、吴狄繁、方锐清、高任翔、叶之秋。上述人员最近3年内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过监管措施,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处分。

  因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788.SH)未对2022年度计提大额减值事项单独履行临时公告义务以及2021年业绩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存在遗漏登记法定知悉人员情形,深圳证监局于2023年12月对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庄丽华出具警示函,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4年1月对前述公司及人员予以监管警示。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附件),授权保荐代表人苏海清和梁国超担任昊创瑞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昊创瑞通本次发行的尽职保荐及持续督导等保荐工作事宜。

  苏海清: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律师,法学硕士,先后参与联德股份主板IPO、建霖家居主板IPO、联测科技科创板IPO、冠龙节能创业板IPO、鲜活饮品主板IPO及多家拟上市公司改制、辅导及发行上市工作。

  梁国超:保荐代表人、律师、注册会计师,拥有10年以上投资银行业务从业经历,主要负责或参与了优德精密(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哈森股份(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联测科技(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皓泽电子(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永太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莱应材(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富祥药业(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富祥药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项目。

  签字保荐代表人苏海清、梁国超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四条的相关规定。保荐代表人品行良好、具备组织实施保荐项目专业能力。保荐代表人熟练掌握保荐业务相关的法律、会计、财务管理、税务、审计等专业知识,最近五年内具备三十六个月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最近十二个月持续从事保荐相关业务,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重大纪律处分或者中国证监会的重大监管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谭智超:作为项目主要成员参与了冠龙节能创业板IPO、信音电子创业板IPO等项目。

  项目组其他成员为章睿鹏、徐家健、郝梓贺、董征明、段天宇、王新洛、古小刚、何君光。

  2022年6月6日,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22]第2006号),河北上博因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厂房,责令河北上博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6,549㎡,没收违法占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罚款174,022元。2022年6月,河北上博已及时缴纳了前述罚款。2023年2月27日,前述土地进行拍卖出让公告;2023年3月27日,河北上博通过公开竞价方式竞得前述土地,并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成交确认书》;2023年3月28日,河北上博与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已缴纳相关款项。

  财通证券指定周斌烽、熊吴倩二人作为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周斌烽先生,财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董事,硕士研究生学历,保荐代表人。曾任职于国信证券,主持或参与了荣盛石化(002493)、英飞特(300582)、华统股份(002840)、圣龙股份(603178)、江丰电子(300666)、浙江新能(600032)、浙版传媒(601921)、宏鑫科技(301539)等IPO项目,博威合金(601137)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南高峰(874422)、凡双科技(874657)新三板挂牌推荐项目。

  熊吴倩女士,财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项目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保荐代表人、非执业注册会计师。主持或参与了浙江新能(600032)、斯菱股份(301550)、宏鑫科技(301539)等IPO项目。

  周斌烽先生、熊吴倩女士,品行良好、具备组织实施保荐项目专业能力,熟练掌握保荐业务相关的法律、会计、财务管理、税务、审计等专业知识,最近5年内具备36个月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最近12个月持续从事保荐相关业务,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重大纪律处分或者中国证监会的重大监管措施,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何昊鹏先生,财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项目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国信证券,主持或参与了圣龙股份(603178)、江丰电子(300666)、浙江新能(600032)、宏鑫科技(301539)等IPO项目,博威合金(601137)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南高峰(874422)新三板挂牌推荐项目。

  其他项目组成员包括:唐俊凯先生、汪辉先生、谭洁女士、方涵宇女士、庞禹先生、丁伟杰先生、何承昂先生。

  张磊: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曾作为核心成员先后参与了快克股份、恒邦股份、龙力生物、天泽信息、多瑞医药、鹰瞳科技IPO项目以及恒邦股份、经纬纺机、连云港再融资项目。

  王琦:现任中信证券全球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先后负责或主要参与了和仁科技、卫信康、艾德生物、金域医学、甘李药业、博瑞医药、键凯科技、诺禾致源、纳微科技等IPO项目,金域医学再融资项目,并在振东制药、新国都、海思科、优博讯、崇达技术及亚辉龙等IPO项目、卫宁健康再融资、大商股份重大资产重组、首都在线股份代办系统挂牌及定向增发等项目担任核心成员。

  项目协办人沈子权:现任中信证券全球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曾作为核心成员先后参与了海创药业、科美诊断、共同药业、长沙银行IPO项目以及大博医疗再融资、中国船舶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贵州建发致新: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观山湖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观税一分简罚〔2024〕955号,2024年3月20日对贵州建发致新未按期进行税务资料报送的行为进行处罚,处罚结果为罚款100元。

  国投证券作为江松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授权王庆坡先生、万能鑫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尽职推荐及持续督导等保荐工作。

  王庆坡先生:国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金杨股份(301210.SZ)、东威科技(688700.SH)、尤安设计(300983.SZ)、华脉科技(603042.SH)等企业的改制辅导与发行上市工作,以及中南文化(002445.SZ)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等工作,具有扎实的资本运作理论功底与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王庆坡先生自执业以来,未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形式的处罚。

  万能鑫先生:国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曾参与江天科技(874560,北京证券交易所在审项目)、金杨股份(301210.SZ)、金橙子(688291.SH)、中捷精工(301072.SZ)、爱丽家居(603221.SH)、金陵体育(300651.SZ)、梦百合(603313.SH)、赛福天(603028.SH)、普丽盛(300442.SZ)等多家企业的改制辅导与发行上市工作,以及梦百合(603313.SH)公开发行可转债、金飞达(002239.SZ)并购重组、百川股份(002455.SZ)非公开发行等工作,具有扎实的资本运作理论功底与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万能鑫先生自执业以来,未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形式的处罚。

  项目协办人:史安之先生,供职于国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先进制造行业组。曾主持或参与东威科技(688700.SH)、晶丰明源(688368.SH)、金杨股份(301210.SZ)等企业的改制辅导和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工作,以及担任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收购新时达(002527.SZ)上市公司收购项目财务顾问

  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祝康宁先生、徐晓先生、张仕清先生、张辰旭先生、程星先生。

  中信建投证券指定张冠宇、赵凤滨担任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张冠宇女士: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总监,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航天南湖IPO项目、燕东微IPO项目、华岭股份IPO项目、航天长峰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航天彩虹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粮糖业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科曙光可转债项目、中矿资源可转债项目、中原特钢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航天发展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国电建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置信电气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北京城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作为保荐代表人现在尽职推荐的项目有:无。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赵凤滨女士: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执行总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三柏硕IPO项目、华岭股份IPO项目、长盈通IPO项目、中国核建IPO项目、中国电建IPO项目、大豪科技IPO项目、纽威股份IPO项目、长城证券IPO项目、金凯生科IPO项目、芭田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炼石有色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国电建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南方航空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长城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航天长峰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国核建可转债项目、中国电建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置信电气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京司收购银泰股份项目、国电司债项目、中国电建公司债项目、中航国际公司债项目、国开司债项目等。作为保荐代表人现在尽职推荐的项目有: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项目协办人徐小松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经理。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于宏刚、黎江、逯金才、叶天翔、喻永伟建、于洋、詹明儒、姜承宽。

  于宏刚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董事总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航天南湖IPO项目、复旦微电IPO项目、中国电信IPO项目、中国电建IPO项目、中国国旅IPO项目、兴源过滤IPO项目、桂发祥IPO项目、科锐国际IPO项目、长城证券IPO项目、筑博设计IPO项目、中国核建IPO项目、雷赛智能IPO项目、三柏硕IPO项目、长盈通IPO项目、燕东微IPO项目、佳力奇IPO项目、中加特IPO项目、倍杰特IPO项目、中芯国际IPO项目、科锐国际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国电建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西藏旅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长城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航天长峰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原特钢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航天长峰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航天发展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国电建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置信电气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黎江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总监,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中国核建IPO项目、航天南湖IPO项目、长盈通IPO项目、大豪科技IPO项目、筑博设计IPO项目、翠微股份IPO项目、倍杰特IPO项目、三柏硕IPO项目、华岭股份IPO项目、航天长峰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航天彩虹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南方航空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南方航空可转债项目、江山化工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五矿资本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翠微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航国际公司债项目、翠微股份公司债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逯金才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金凯生科IPO项目、沃尔德IPO项目、长城证券IPO项目、辰安科技IPO项目、长城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北方华创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国核建可转债项目、顾家家居可转债项目、北京城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置信电气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诚志股份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叶天翔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复旦微电IPO项目、华岭股份IPO项目、中国核建IPO项目、长城证券IPO项目、长城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西藏旅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药石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国核建可转债项目、中航国际公司债项目、国开司债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喻永伟建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经理。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于洋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经。